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名人專欄/專訪

艱難時刻 考驗信賴關係

【今周刊】專欄  刊登日期 :2021-06-02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-- ◆按此◆聯結今周刊 --

 作者: 郭智輝理事長

近年國際企業掀起一股ESG(Environmental、Social、Governance,環境、社會及公司治理)熱潮,尤其這兩年全球受到武漢肺炎侵襲,加上極端氣候日益加劇,令ESG成為顯學。資本市場也開始重視「責任投資」,更強調導入ESG的公司股票績效,遠勝於未導入ESG的公司。

不光是資本市場,國際大企業受到此趨勢影響,對所屬供應鏈廠商也要求需符合ESG規範,否則便可能被踢出供應鏈體系;日前喧騰一時的「新疆棉事件」只是其中一例。簡言之,企業要國際化,就必須正視ESG等相關要求,生意才出得了國門。

過去《公司法》開宗明義指出,公司以營利為目的;修法後加上「應遵守法令及商業倫理規範,得採行增進公共利益之行為,以善盡其社會責任」。

ESG要求企業經營對可能影響到的對象,包括自然環境、社會大眾,以及內部外部的利害關係人,都要盡到應有的良善責任。這樣的規範當然有其意義,但也因為明文化、評等化,讓部分企業為了追求ESG的排名,只顧著在文書報表的作業上努力,卻疏於如環保、勞資、內控等實質管理上應盡的責任。

受到疫情衝擊,企業不論內部會議或外部聯繫都借重視訊系統。一開始大家還抱怨連連,但漸漸就習以為常;相信日後即便疫情趨緩,我們可能也離不開視訊會議了。

不過人與人的互動,光靠視訊還是隔了一層;無法面對面直接接觸,就不易感受到對方的真誠態度和肢體語言,更可能因此造成誤解。同時,社群傳輸工具發達,卻讓我們對網路訊息難辨真偽。

人與人要產生正向互動,一般會經過承諾—信任—信賴的階段。傳統儒家精神強調人際交往須重然諾、一諾千金,有了幾次履行承諾的基礎,雙方逐漸產生信任,等到信任累積到一定程度,就進入幾乎無條件的信賴境界。

問題來了。現代商場上,重然諾是企業法人需要具備的特質嗎?政府與民間以律法作為互動的準則,但是法規永遠無法與時俱進,公務單位強調「依法行政」,但是當環境快速變遷,當初立法的條件已大幅改變,甚至不存在時,依法行政常常演變成眼睜睜看著事態惡化,猶如坐視火車對撞卻無能為力。

機構法人間的互動也是如此。國際級的大企業為了發展願景,有時會在計畫條件還未成熟前,便以口頭或暗示方式,「建議」供應鏈廠商要「提早布局」,先行投資新一代的生產設備。由於種種因素,這份「默契」還不能以明文合約形式呈現,但是以過去合作愉快的經驗,以及期待未來能順利取得新訂單的信任,供應鏈廠商很難拒絕配合。然而當大企業的CEO換人或策略改變了,先前的口頭承諾不算數,甚至否認有這樣的默契時,供應鏈只能硬生生地吞下投資不當的苦果。

在PC時代,有不少台灣代工廠便因國際大客戶的要求,舉債投入新設備、新產能,不料產業發展規格轉向,大客戶也不認帳,巨額投資等於丟進水裡,原本產業龍頭的地位遂因此一蹶不振。

因此企業與企業間一定要以合同為準,才能確保雙方能依約定履行承諾。美國企業進行談判時,通常會有法務人員同行,這在台灣公司比較少見。為了讓彼此都能依約行事,行政程序不可少,流程自然冗長,特別是IPO公司,為了合規,遵法成本愈來愈高。

這波疫情看來會持續一段時間,這時我們要思考的是,法令是為了維持正常運作而制定的,但是當非常時期延續一段較長的時間下,是否可以緊急的特別法來因應,讓社會、經濟、企業、民生還能在最低限度下,維持基本的運作。

比方在第三級防疫下,多數公司行號及機關已啟動人員分流,或在家上班(WFH),但是像廚師、保全、清潔人員這類必須在現場工作的人,如何適用WFH?若這類職務的人員被迫待在家裡,如何「work」?要如何給薪?碰到這種百年一遇的挑戰,大型企業還撐得住,微小企業的領導人心裡恐怕已經在淌血了。勞工主管機關要不要廣納諫言,給出一個勞資雙方都能接受的方案?

此外,為因應疫情,金管會要求各上市上櫃公司將股東會延至7月之後召開。當各單位的會議都相繼在線上召開之後,主管機關是否也可以考慮研究、開放線上股東會的合規性?

企業相信政府、員工相信老闆、下屬相信上司…現代社會的良好運作,其實是基於不同階層的信任建構而成。身為被「信任」的對象,更應該為對方的最大利益著想。

進一步來說,正因為有了過去450天履行守護全民健康承諾所產生的信任,讓絕大多數的民眾至今仍能信賴指揮中心的各項防疫指令。同時,也基於這份信賴託付,指揮中心更應審時度勢,在紛亂的局勢中,謀求全民最大的福祉。